流通性平台的价值创造和利润来源问题研究Research on Value Creation and Profit Source of Liquidity Platform
丘斌,李鹏
摘要(Abstract):
马克思流通理论是理解和分析流通性平台企业利润来源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作为促进商品资本向货币资本转化的中介组织,流通性平台本身不生产价值,其劳动大都承担生产以外的职能,因此平台利润只能来自于平台使用者(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生产或实现的超额剩余价值。与地租的情况不同的是,平台企业能够获得的租金形式只有级差租金或垄断租金两种,不存在绝对租金形式。与主流经济学的意见相反,平台企业获得垄断地位后并不能实行垄断价格,平台企业甚至无法改变商品的生产价格。平台企业获得级差租金的原因是借助大数据与算法等数字技术,更精准地预测消费者需求,更有效地进行营销活动,极大地促进资本流通和周转,使资本周转速度超过社会平均资本的周转速度,从而产生超额利润。
关键词(KeyWords): 平台经济;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生产劳动;数字劳动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党的领导与推动共同富裕的路径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2STA041)的资助
作者(Author): 丘斌,李鹏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程虹,王华星.2021.互联网平台垄断与低质量陷阱[J].南方经济,(11):44-59.CHENG H,WANG H X.2021.Internet platform monopoly and low-quality traps[J].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11):44-59.(in Chinese)
- 渡边雅男.2015.价值理论与生产劳动——关于价值生产劳动的范围[J].高晨曦,译.政治经济学评论,6(5):106-126.
- 渡边雅男.2018.劳动价值论与研发:科学劳动有用,但不创造劳动价值[J].高晨曦,译.政治经济学季刊,(2):64-81.
- 盖凯程,胡鹏.2022.平台经济、数字空间与数字地租——一个马克思地租理论范式的拓展分析[J].当代经济研究,(9):38-46.GAI K C,HU P.2022.Platform economy,digital space and digital land rent:An extended analysis of Marx's land rent theory paradigm[J].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9):38-46.(in Chinese)
- 胡莹,钟远鸣.2022.平台数字劳动是生产劳动吗——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的分析[J].经济学家,(8):33-42.HU Y,ZHONG Y M.2022.Is digital labor in digital platforms productive labor: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ics (manuscripts 1861—1863)”[J].Economist,(8):33-42.(in Chinese)
- 林光彬,徐振江.2022.互联网平台“虚拟空间”地租理论研究[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1):83-90.LIN G B,XU Z J.2022.Research on land rent theory of virtual space on internet platform[J].Social Sciences in Chines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1):83-90.(in Chinese)
- 刘伟杰,周绍东.2021.非雇佣数字劳动与“数字化个体”——数字经济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嬗变及启示[J].西部论坛,31(5):34-45.LIU W J,ZHOU S D.2021.Non-employment digital labor and digital individuals:Evolution and enlightenment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 rela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digital economy[J].West Forum,31(5):34-45.(in Chinese)
- 马克思.2004a.资本论(第一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2004b.资本论(第二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2004c.资本论(第三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19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199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199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200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200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20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M].2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 夏玉凡.2018.传播政治经济学视域中的数字劳动理论——以福克斯劳动观为中心的批判性探讨[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5(5):37-47.XIA Y F.2018.Theory of digital labor in the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economics of communications[J].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 (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55(5):37-47.(in Chinese)
- 谢富胜,江楠,吴越.2022.数字平台收入的来源与获取机制——基于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的分析[J].经济学家,(1):16-25.XIE F S,JIANG N,WU Y.2022.Sources and acquisition mechanisms of digital platform revenue—Analysis based on Marxist circulation theory[J].Economist,(1):16-25.(in Chinese)
- 杨天宇.2022.平台经济垄断利润的来源与反垄断监管[J].马克思主义研究,(6):96-104.YANG T Y.2022.The source of monopoly profit of platform economy and anti-monopoly supervision[J].Studies on Marxism,(6):96-104.(in Chinese)
- 赵敏.2022.租金、平台企业利润与垄断问题研究——基于马克思地租理论[J].马克思主义研究,(4):99-111.ZHAO M.2022.Study on rent,profit and monopoly of platform enterprises—Based on Marx's theory of rent[J].Studies on Marxism,(4):99-111.(in Chinese)
- FUCHS C.2012.With or without Marx?With or without capitalism?A rejoinder to Adam Arvidsson and Eleanor Colleoni[J].TripleC:Communication,Capitalism & Critique,10(2):633-645.
- HARDT M,NEGRI A.2004.Multitude[M].London:Penguin Books.
- NEGRI A,HARDT M.1999.Value and affect[J].Boundary 2,26(2):77-88.
- SCHOLZ T.2012.Digital labor:The internet as playground and factory[M].New York:Routledge.
- SMYTHE D W.1977.Communications:Blindspot of western Marxism[J].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Theory,1(3):1-27.
- TERRANOVA T.2000.Free labor: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J].Social Text,18(2):33-58.
- TOFFLER A.1980.The third wave[M].New York:William Morrow.
- (1)纯粹的商业劳动是指买卖劳动,由商业费用进行支付,马克思指出,“纯粹的商业流通费用(因而运送、运输、保管等费用除外),归结为实现商品的价值、使之由商品转化为货币或由货币转化为商品、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所必需的费用……我们在这里考察的费用,是指买卖方面的费用。以前已经指出,这种费用归结为计算、簿记、市场、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为此必需的不变资本包括事务所、纸张、邮资等。另外一些费用则归结为可变资本,这是为雇用商业上的雇佣工人而预付的”(马克思,2004c,p.322),“首先看看纯粹的商业劳动。计算大额数字并不比计算小额数字多花费时间”(马克思,2004c,p.329)。
- (2)马克思坚持认为,交换领域不创造价值,它带来的仅仅是价值形式的改变。交换首先赋予一种商品以货币形式,“交换过程给予它的,不是它的价值,而是它的特殊的价值形式”(马克思,2004a,p.108)。其次,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的互相转化都不产生价值,“■表示一定的比例。如果我把这个■变成小数,即让它等于0.25,这样,它的形式就改变了。虽有这种形式的改变,其值依然如故。同样,如果我把商品变成货币形式,或把货币变成商品形式,价值依然如故,但形式改变了”(马克思和恩格斯,1998,p.21)。因此,商品和货币首先作为价值,才能进行交换,但流通过程却产生了一种假象,仿佛是先有了货币,商品才获得了价值规定,其实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一切商品都用某一种商品来衡量自己的价值,这一商品才成为价值尺度,才成为货币。
- (3)由产品作为商品而引起的一系列费用都属于非生产费用。例如,如果从庸俗经济学的狭隘眼界出发,只有闲置的货币才是非生产的,因而产生了尽可能减少货币闲置的努力。然而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所有用于商品交换的货币,乃至整个流通机制都是非生产的,它们是由产品采取商品形式才必须支付的费用。即使是从发达资产阶级社会的观点来看,流通中的货币都是非生产的,因此贵金属货币必须被纸币和一系列信用货币取代。
- (4)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使用“消费劳动”一词,但我们从他的几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也把消费领域的活动称作劳动,这种劳动是非生产劳动,用于支付这种劳动的费用被马克思称为消费费用。他说,“工人阶级……给自己煮肉……把自己的家具和住房收拾干净,把自己的靴子擦干净……他们为自己进行的劳动就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和恩格斯,2004,p.151-152),“工人会自己给自己提供消费费用(做饭,打扫房屋,甚至在大部分情况下从事各种修理工作)”(马克思和恩格斯,2004,p.249),“每个人除了自己从事生产劳动或对生产劳动进行剥削之外,还必须执行大量非生产的并且部分地加入消费费用的职能。(真正的生产劳动者必须自己负担这些消费费用,自己替自己完成非生产劳动)”(马克思和恩格斯,2004,p.360)。
- (5)因为把“表面的运动归结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是一种科学工作”(马克思,2004c,p.348),因此从事这一科学工作的劳动称为科学劳动,“一般劳动是一切科学工作,一切发现,一切发明。它部分地以今人的协作为条件,部分地又以对前人劳动的利用为条件”(马克思,2004c,p.119),这种劳动属于精神生产,是智力劳动的一种,“一个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部分地又可以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和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最终总是归结为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归结为社会内部的分工,归结为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马克思,2004c,p.96)。
- (6)“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剩余价值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会间接受到局部的干扰,但这种干扰不会改变这个剩余价值本身的界限。如果这种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进入工人的必要的消费,那么,在工人照旧得到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的情况下,这种商品就会使工资提高,并从而使剩余价值缩小。它也可能使工资被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但是工资只不过要高于身体上的最低限度。在这种场合,垄断价格就要通过对实际工资(即工人靠同量劳动而得到的使用价值的量)的扣除和对其他资本家的利润的扣除来支付。垄断价格能够在什么界限内影响商品价格的正常调节,是可以确定和准确计算出来的。”(马克思,2004c,p.975-976)
- (7)在庸俗经济学著作中,什么都被提出了两次,一次是作为分配的要素出现,一次是作为生产的要素出现。马克思指出,这种对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抽象区分是很荒谬的。例如,利息和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两种形式,但这些形式又反过来表现成再生产的成本,这里就已经表明,收入形式同时是一种生产关系。在利润的场合也是如此,平均利润表现为资本必要的生产费用。因此,商业资本利用平台取得的超额利润表现为企业的销售成本,对于切断了生产和分配联系的庸俗经济学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现代经济学只能在理论上以悖论的方式将这一关系表达出来。在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中,令Y、K、L分别是产出量、资本量和劳动量,p、r、w分别是产品价格、资本品价格和工资,生产函数Y=f(K,L)规模报酬递减,则利润函数Max pY-(rK+wL)的最优解是满足以下条件的(K,L)组合。■ 上式表明,在要素市场上,利息由资本边际生产力决定。但问题恰恰在于,资本品的价格被认为是预期收益的现值,这里暗含的前提是利息率已定,这样就出现了逻辑上的悖论:用已知的利息率去计算资本边际生产力,又用资本边际生产力去决定已知的利息。主流经济学用错误的方式表明,分配关系同时就是生产关系。这个理论还存在另一个错误,萨缪尔森主张用代用生产函数作为宏观生产函数,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用价格去充当资本的衡量单位,而价格恰恰是需要由边际生产力解释的对象。罗宾逊夫人向我们指出问题所在,不同的实物资本之间缺少共同的衡量单位,换句话说,主流经济学将资本理解为物而不是关系。“两个剑桥之争”的胜利似乎是偏向罗宾逊夫人一方,但对于资本和价值到底是什么,主流经济学却感到没有进一步思考的必要,从这一点来看胜利又似乎站在萨缪尔森一方。其实早在“剑桥争论”的100年前,马克思就为资本的衡量问题无人问津这一结果写下了绝妙的脚注,因为生产函数中的不合理“正好达到了资产阶级观念上的‘合理’……并且因为恰好这个公式和价值概念的矛盾使他免除了理解价值的义务”(马克思,2004c,p.924)。